如大家所知,交通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的严重情节,如果交通肇事者有该情节,就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那么在司法实践中,交通肇事逃逸的有哪些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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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的,有哪些认定条件?
解答:
交通肇事逃逸认定的8种情况如下:
1、明知发生事故,当事人驾车或者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解析: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以后,事故车辆的驾驶人逃离现场,脱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有效控制范围,达到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如果驾驶人离开现场,其目的不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是其他目的,例如执行任务的特殊车辆发生事故后必须离开现场,履行法定职责;事故车辆驾驶人为了躲避死者亲属的殴打,驾车离开现场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等等,就不能认定为逃逸。
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