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合同”我们经常可以听说,其实,在娱乐圈、二手房买卖、建设工程施工、股权转让等领域早已成为“潜规则”,交易各方似乎已习以为常。
以购房合同为例,王先生看中一套总价180万的二手房,但是房子不满2年,总价和交易税费超出预算范围,王先生因此犹豫不决。中介李小姐暗示可以采取阴阳合同的方式,报低总成交价就能降低税费。王先生采取了李小姐的建议,报低了成交价。但由于80万成交价过低,房管局经过对该房屋的评估后,最后按照110万的标准让王先生交税。这样一来,税费多出2万元,王先生越想越生气,将李小姐告上了法庭。
阴阳合同违法,但不代表买卖合同无效。
签订阴阳合同为了逃税是违法的,以避税为目的签订的相关条款法律上是无效的,但是,并不能因此直接导致双方所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双方的房屋买卖行为本身并不违法,双方达成的交易价格也不违法,违法的只是双方在买卖过程中达成的避税条款。在这个法律关系中,买卖合同是基础,避税条款只是履行买卖合同中的环节之一。避税条款违法无效,并不能直接导致整个买卖合同无效。因此,如果双方因阴阳合同为由发生纠纷,没有特殊情况和约定的话,以此为由是无法认定合同整体无效,或因此解除合同的。
近些年,双方实际履行房屋价款较高阴合同而向税务机关申报价款较低的阳合同这样的情况不在少数,由此产生的纠纷也随之增多,那么,什么是合同,什么是阴阳合同呢?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法律关系订立两份以上内容不尽相同的合同,不同之处往往为标的,价款或报酬等。一份对外公示,以达到逃避国家监管、逃避税收等特殊目的,一份对内履行,通常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阴阳合同由于就同一法律关系存在不尽相同的约定,法律风险和发生纠纷的可能性也相应增加。阴阳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发生争议后,应该履行阴合同还是阳合同呢?
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判断:
1、如果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或者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则这些合同无效。
2、如果阴阳合同均符合法律规定,那么也只能认定其中一份合同为有效合同。发生争议时,应从以下方面予以考量:
(1)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就同一法律关系只可能有一个确定的真实的意思表示。交易各方如果均承认阴合同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则应当认定阴合同为有效的合同。如果双方对阴阳合同体现真实意思表示存在争议,则可以结合其他证据或者根据举证责任予以认定。
(2)合同签订的时间。对关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时间上存在先后顺序的两份以上的合同,可认定后签订的合同是对先签订合同的变更,当事人应当履行后签订的合同。
(3)经过批准、登记才生效的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规定。阴阳合同发生争议后,如果合同经由相关部门批准、登记,则批准、登记的阳合同应认定为有效的合同。例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以备案中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
回到文首的案例,在司法实践中,购房者以阴阳合同为由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而法院审理的结果很可能是认定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交易内容有效,购房者往往无法接受。实际上,从民事诉讼的角度讲,法院审理双方的房屋买卖纠纷,还是以认定买卖关系本身是否合法、是否应支持或驳回一方的诉求为主。
阴阳合同有时看似得利,然而风险与处罚同在,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可能构成犯罪。不信不立、不诚不行,应以诚信为本,做诚信之人。